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有关要求,自2025年3月13日起在临汾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尧都区行政区域、临汾开发区规划管辖区域)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征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范围类型
(一)企业(或单位)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二)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
(三)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四)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二、认定程序
******资源局将结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存量闲置土地清单,根据申报情况和工作需要,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
******资源局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地块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回收购土地基础价格。根******人民政府批准确认予以收回收购。
三、申报方式
请有收回收购意向并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单位)于2025年3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事务中心,将优先纳入收回收购计划。3月22日以后,有意向的企业(或单位)也可报送,将根据资金申请情况列入计划。
联系人:刘飞
联系电话:?******
******资源局
2025年3月14日
一、范围类型
(一)企业(或单位)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二)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
(三)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四)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二、认定程序
******资源局将结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存量闲置土地清单,根据申报情况和工作需要,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
******资源局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地块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回收购土地基础价格。根******人民政府批准确认予以收回收购。
三、申报方式
请有收回收购意向并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单位)于2025年3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事务中心,将优先纳入收回收购计划。3月22日以后,有意向的企业(或单位)也可报送,将根据资金申请情况列入计划。
联系人:刘飞
联系电话:?******
******资源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