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事务中心兰考县机关大院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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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4-108 | |||||||||||
******事务中心兰考县机关大院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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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2、项目规模:1元 5.3、质量要求:合格 ******事务中心兰考县机关大院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5、服务期:3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要求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满足采购需求;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单位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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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有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将对潜在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 | |||||||||||
3.方式:需通过CA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 “企业注册”参考:******, 办理CA参考:******。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化交易系统,按提示上传、提交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兰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文件获取:(1)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看。(2)获取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招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兰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报价的,应分别下载所响应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响应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响应截止时间(招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报价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评审依据 5.1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审时,评审小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事务中心 | |||||||||||
******事务中心 | |||||||||||
联系人:刘书光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兰考县黄河路与考城路交叉口丽都小区 | |||||||||||
联系人:魏振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魏振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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