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马边河沐川段支流(八一沟、凤村河)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马边河沐川段支流(八一沟、凤村河)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沐川县发展和经济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审查马边河沐川段支流(八一沟、凤村河)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沐发改行审【2023】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沐川县发展和经济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沐发改行审【2023】3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沐川县利店镇、武圣乡等。
2.1.2 规模及建设内容:
(1)八一沟生态缓冲带总长度约5.43km,左岸分5段建设右岸分11段建设,建设总面积约19690㎡;
(2)蔡沟(八一沟支流)生态沟渠总长度0.3km,宽度约5m。建设总面积约1500㎡;
(3)凤村河生态缓冲带总长度为4.0km,左岸建设2段,右岸建设4段,建设总面积约15414㎡;
(4)建设流域沿岸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1950㎡。其中:武圣污水处理厂尾端建设600㎡的人工湿地。利店凤村污水处理厂尾端建设450㎡的人工湿地。火谷污水处理厂尾端建设450㎡的人工湿地。平乐污水处理厂尾端建设450㎡的人工湿地。
(5)利店集镇污水收集完善及局部内涝治理。其中:污水主管管径DN315~DN400,长度2153m。钢砼污水检查井Φ1000(直径)127座。钢砼污水检查井Φ1250(直径)1座。一体化提升泵站(流量5方/天,扬程5米)2座。压力流污水管DN160钢丝骨架复合PE管145m。雨水主管管径DN800~DN1000,长度218m。钢砼雨水检查井Φ1250(直径)5座。钢砼雨水检查井Φ1800(直径)10座。
(6)武圣乡集镇污水收集完善。其中:污水主管管径DN315,长度2679m。钢砼污水检查井Φ1000(直径)98座。钢砼污水检查井Φ1250(直径)4座。一体化提升******幼儿园外支沟沟渠生态治理4735㎡。生态护坡建设1904㎡。
2.1.3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名称:马边河沐川段支流(八一沟、凤村河)综合治理项目。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2.2.3 合同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6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9月12日。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13日 开始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13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
地 址: 沐川县沐溪镇虎溪中路2号
邮 编: 614599
联 系 人: 周老师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3单元9层910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戚老师
电 话: ******转800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1月08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7-511129-04-01-17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