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药招〔2024〕138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十三省联盟接续“国采二三四五批药品”集采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函〔2024〕51号)相关要求,现就我省全面落实十三省联盟接续“国采二三四五批药品”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产品遴选配送企业和网上签订购销三方协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约时间
2024年10月25日起相关中选生产企业遴选配送,以及相关单位网上签订购销三方协议。2024年11月30日截止。
二、登录地址
1. 医疗机构、生产企业登录以下地址进行操作:******/ybfw/hallEnter/
2.配送企业登录以下地址进行操作:******/tps-local/#/login
三、相关机构范围
1.十三省(区、兵团)国采二三四五批药品期满接续联盟采购中选产品供应清单相关生产企业(附件)。
2.十三省(区、兵团)国采二三四五批药品期满接续联盟采购中选产品供应清单上报预采购量的相关医疗机构。
3.承担十三省(区、兵团)国采二三四五批药品期满接续联盟采购中选产品供应清单配送工作的药品经营企业。
四、工作流程
1.关联数字证书
医疗机构、中选药品生产企业登录山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配送企业登录山西省药品与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数字证书关联到平台用户主账号。
2.签订三方协议
2.1.医疗机构对某药品勾选本机构唯一配送企业。
2.2医疗机构生成合同列表(购销三方协议)。
2.3.医疗机构推送合同给配送企业和生产企业。
2.4.医疗机构签订合同;配送签订企业合同;生产企业签订合同。
2.5.合同签订完成,签订合同流程结束。用户可下载阅览签订的电子合同并存档。
五、执行时间
自2024年11月1日起,全省相关医疗机构按调整后的价格,通过山西省医疗保障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ybfw/hallEnter/进行采购。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签订协议为正式签订购销协议,所有合同内容、数据具有法律效力,请相关单位务必谨慎操作。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一切法律责任由相关单位自负。
(二)没有领取数字认证的配送企业自行前往数字认证机构进行数字证书的申领。数字证书不指定品牌型号和生产厂商,但必须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目前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备省内开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80)。已经领取山西省药械采购新平台数字证书的单位,不需要重复领取。
(三)为确保中选产品及时配送供应,中选企业以统筹区域为单位选择配送企业,配送面须覆盖统筹区域内所有参加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原则上,生产企业一旦选定配送企业后将无法修改、删除,请在选择提交前务必确定与配送企业的合作关系。
(四)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时,原则上一个产品选择1家企业配送。医疗机构选定配送企业,并推送合同后,合同将无法撤销、删除,也不能再更换配送企业。请医疗机构在推送合同前务必确定与配送企业的合作关系。
(五)签订合同时,必须要加盖单位公章及日期戳。盖章时请务必注意盖章位置。
(六)本次签订三方协议的医疗机构仅限于十三省(区、兵团)国采二三四五批药品期满接续联盟采购中选产品供应清单上报预采购量的相关医疗机构。
附件:十三省(区、兵团)国采二三四五批药品期满接续联盟采购中选产品供应清单 .xlsx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