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药招〔2024〕144号
各相关单位:
******有限公司等8条境外药品变更代理人信息申请符合要求。现将信息变更内容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17时。
二、申诉和澄清
(一)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报送材料进行申述和澄清,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述和澄清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以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述和澄清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邮件名称统一为境外药品代理人信息变更公示澄清(申诉)材料。
三、报送地址
电子邮箱:******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