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翼城县辛史宏盛砖厂储煤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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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翼城县辛史宏盛砖厂储煤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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