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涉路安全评估服务(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3标段项目部))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5-LQ7GS-FW-066)
******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涉路安全评估服务(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3标段项目部)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3标段项目部)
******有限公司招采中心(电话:0351-******)
公示期限: 2025 年 4月 21日 17时至 2025 年 4月24日 17时
******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涉路安全评估服务(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3标段项目部)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采购的结果进行公示:
一、成交供应商
******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涉路安全评估服务(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3标段项目部)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项目
(二)竞价邀请发布日期:2025年4月17日
(三)成交时间:2025年4月21日
(四)成交结果:
标段 | 成交供应商 | 含税成交价(元) | 税率 |
1 | ******有限公司 | 147000 | 6% |
二、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公司资格审查满足竞价采购文件要求,均按照竞价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了报价,报价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符合竞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采购人署名反映。
(二)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无
******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
(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3标段项目部 )
2025年4月21日